中國古代鄉里制度研究(精)

{{ _getLangText('m_detailInformation_goodsAuthorText') }}魯西奇
{{ _getLangText('m_detailInformation_goodsPublisherText')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21年04月01日
ISBN:97873013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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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國家鄉村政權的“合法性”在原則上來自國家對土地與民眾的佔有和控制,所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蕭公權先生說:“在中國的集權獨裁主義的帝制體系中,統治者對每一件事和每一個人都可以行使無限的權力,並決心行使這種權力。”雖然事實上無法做到,但將國家權力施展於帝國統治的全部土地和所有臣民,一直是歷代王朝奉行不移的統治理念與政治目標。為此,歷代王朝均程度不同地致力於鄉里制度的實行,亦即“鄉村政權”的建設。

因此,開展中國古代鄉里制度研究,非常重要的學術目標就可以表達為:一方面,站在國家政權的立場上,看中國王朝國家如何將其統治理念落實到鄉村區域,實行怎樣的制度,將廣大的鄉村地區和眾多分散的鄉村民眾納入王朝國家的統治體系中,並進而分析所謂“鄉村政權”在中國王朝國家政權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以加深對王朝國家政治體制與結構的認識;另一方面,站在鄉村民眾的立場上,看鄉村民眾怎樣被納入王朝國家的政治經濟與社會文化系統內,他們具有怎樣的“身份”,承擔哪些賦役及其他責任,並如何看待、處理或利用與國家體制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