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自六年北京政府以非法命令解散國會,文率同志以護法號召天下,其目的在使非法命令不生效力,國會能完全自由行使職權。堅持數載,事變繁生,僅能使西南半壁立於護法旗幟之下。議員不足法定人數,則開非常會議;足法定人數,則開正式會議及憲法會議,正統之傳,不絕如縷。其間經過之艱難曲折,惟文與諸君實共之。此一段護法歷史,關民國之安危,垂將來之鑒戒,萬萬不容忽視者也。」
—— 孫中山,1922年
護法運動是孫中山及其黨人自1917年7月開始發動和領導的反對軍閥統治的鬥爭,持續到1923年末終結,歷時六年多之久。在此期間,孫中山曾三次在廣東建立政權,經歷了極其艱難和曲折的過程。護法運動上接辛亥革命,下承國共合作的國民革命,是中國現代史上的一場重要運動。
《護法運動史》初版於1991年,是研究護法運動的開山之作。現時的增訂版根據作者及學界的研究進展,增加相關敘述內容;並且利用各種歷史文獻數據庫,補正原著不完善的注釋。對於學界至今仍有爭議的若干具體歷史事件,則援引翔實史料,完整敘述這些事件的來龍去脈,以求如實展示歷史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