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1939—1949年新縣制在四川的實踐為主要研究對象,通過縣制改革了解新縣制如何開始,為追溯源流,也兼及論述晚清及北洋政府時期的縣制發展演變。從新縣制前後的基層政權變化觀察基層行政權力如何運行;通過縣級以下基層公務人員的構成、選拔、考核、被控等實踐,從點上觀察個體與個案在基層社會因新縣制推行所產生的變化及受到的影響;通過基層社會中以「保」和「甲」作為「戶」(家庭)之上的微單元,在新縣制施行前後重新編組保甲後形成的對基層社會的影響;以及基層社會救濟與撫恤體現出新縣制前後基層社會在國家力量缺失下自發形成的團結與互助空間。通過新縣制在四川基層縣域社會所形成的實踐,反觀社會轉型過程中基層自治共同體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