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凡二十一卷,記八國之「語」,其文「宏衍精潔」,對語言學、歷史學、文獻學而言都具有極重要的研究意義。本書即期望按照王國維所提倡的「二重證據法」,以「地下之新材料」檢驗補充「紙上之新材料」。將出土文獻這類新材料與傳統的校勘考訂方法相結合,校訂、解讀《國語》文本。本書校釋了幾十餘例《國語》字詞,還對學界以往利用出土文獻校讀《國語》的二十餘例可信意見予以補充説明。《國語》與《史記》《管子》《吳越春秋》等古書中存在不少異文,本書也希望利用出土文獻所提供的「觸發性機緣」分析這類異文形成的原因。在校勘文本的基礎上,本書還搜集、整理了清華簡《越公其事》、慈利楚簡《吳語》等出土文獻材料中可與《國語》對讀的語句、段落,並依據此類材料分析今本《國語》編纂與成書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