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王朝職官管理制度研究

{{ _getLangText('m_detailInformation_goodsAuthorText') }}朱悅梅
{{ _getLangText('m_detailInformation_goodsPublisherText')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25年05月01日
ISBN:978752273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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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世紀松贊乾布統一青藏高原後,隨著吐蕃帝國中央集權的需要,加上吐蕃在向青藏高原周邊地區擴張過程中不斷與唐朝農耕地區豐富的管理對象接觸,受到唐朝完整制度體系的濡染,其職官管理模式也在適應管理內容的過程中不斷發展並得到完善。吐蕃王朝時期的職官管理制度涵蓋了選用、任用、等級與俸祿、獎懲等具體內容,並因受到傳統社會組織結構以及吐蕃職官實施社會管理功能的內在機制影響而具有較強的地域性特徵。在官吏選用制度方面,隨著部落貴族勢力的膨脹,吐蕃王朝前期以“智勇謀臣”為核心的理念漸漸轉化為“謀略舅臣”與“三尚一論”的形式;職官任用制度在世襲、拜授、兼任、代理、補任等制度外,還有共命制度、請命形式等;在任免的程式上,對不同層級職官的任用基礎與任用憑證有明顯區別,並涉及任用期限、為官能力、職銜授予、職權範圍、職官監督等的考量;在職官等級與俸祿管理、獎懲制度方面,也表現出一些特有的方式。吐蕃王朝時期的職官制度與職官管理制度保持了部落制時期的靈活性和務實性,但贊普王廷與地方官僚機構構建中的制度化建設卻並不完整,贊普王權與部落制傳統之間關係的調適始終無法達到協調,這也是贊普集權不能徹底形成的根本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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