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被迫走去打怪物, 想辭職唯一方法就係死!?
【公司禁止事項】
一 跟同事發展戀愛關係
二 認真工作
三 辭職
Hello,我叫做方璟佑。
上次提到我加入大公司「Dark Flow」, 成為裡面「戰略部」嘅成員。
職責除咗扮工同打怪物之外, 有時仲要充當人質幫老闆擋子彈。
聽落好慘?事實係低處未算低……
所以,難得再有機會分享經歷。
我想喺度先叮囑各位──
好工唔好亂入、同事唔好亂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