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青和崇賢在N城風光結為連理,不久育有一女,崇賢畢業後留在上海工作,小家庭於是去上海扎根。然而,生活處處用錢,夫家又實在想得男孫,懷青在某事與生子間,進退維谷。恰逢戰爭變故,崇賢失業,家裡又接連添了三個孩子,夫妻之間處處計較用錢,崇賢終於不能養家。之後,崇賢在他處尋得溫暖,懷青毅然簽訂離婚協議。十年婚姻,就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