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
製藥產業從救命扶弱的社福角色
劣化成買命棄弱的「掠食者」
我們只能委屈接受嗎?
我們的生命權正被剝奪,你不怒嗎?
»» 治療C型肝炎的學名藥,在印度賣1000美金,在澳洲原廠藥卻要賣9萬美金;胰島素針劑,在加拿大一盒5劑在藥局賣67美金,在美國卻可能要價1000美金。
»» 西班牙的主管機關拒絕接受兒童癌症藥從一包2歐元提高至100歐元,藥廠寧願讓藥放到過期,也堅持不用低於該公司目標價格銷售。
»» 罹患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的9個月大嬰孩,為了使用基因治療藥物諾健生,父母只能硬著頭皮試試線上募款,希望能籌到200萬歐元的救命錢。
歐美製藥產業,自1980年代興起藥物經濟學開始,一改「以病人為中心」的初衷,提出「以價值為基礎」的定價觀念,開始不惜一切代價,追求股東、企業最大利益,掀起一場醫師專業、病患生命權與製藥公司利潤之間的拉扯。
隨著電視廣告的放寬,製藥公司大玩置入性行銷,90年代熱播劇《急診室的春天》廣告時段,猛灌輸觀眾疾病意識兼賣藥,並重塑藥物角色不再只是治療疾病的「生活藥物」大量研發並推廣,現在市場長銷的威而鋼與百憂解這類藥物順勢而生。
為追求營收、股東利潤,大型藥廠和學名藥藥廠除了「不約而同」進行相同的掠食者經營模式外,還會共謀一起壟斷及瓜分市場。他們操弄「原廠藥」與「學名藥」、破壞孤兒藥物的美意與運作模式,製藥公司已從醫療保健公司轉變為銀行,他們的行為比純粹的金融機構更像金融機構,藥物只是恰巧成為他們賺錢的方式。逼著無力負擔高價藥品的病患及家屬,上演《我不是藥神》真實版來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