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稿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簡牘所見秦縣治理研究”(17CFX006)結項成果。古代中國雖然與世界一直保持著聯繫,在物質文化上多有輸入與輸出,但在政治、法律文化上卻表現出較為明顯的內聚性和本土性,因此,中國傳統法的發展歷程可謂平流緩進,其術語、概念、精神不能說毫無變化,但確實是一脈相承的。與之相適應,傳統中國的法律之學至少在戰國秦漢時代就已較有規模。十年前,王子今曾提出推進秦漢史研究所需注意的六大主題,其中就包括“秦漢史微觀和中觀考察的理論指導”。
在今日新史料不斷出現以至於史料考證的工作量劇增的情況下,思考這一主題的必要性似乎變得更為明顯。有鑑於此,也考慮到目前已公佈的收入法律文獻較多的幾批秦簡牘或為秦縣中的低級官吏的陪葬物,或為秦縣行政實況之記錄的殘存,本書即以“秦縣治理”為中層論域,並探討秦的法律規定及政治統治的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