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當代英美法哲學的開創者、英國法學家H.L.A.哈特的一部論戰性作品。 在法律道德王義"死灰復燃"的時代背景下,作者有力地重申了約翰·斯圖亞特·密爾著名的傷害原則:"只有意在阻止對他人的傷害時,以違背文明共同體中任何成員之意志的萬式運用權力才算是正當的。" 本書是對法律道德主義的沉重一擊,在"道德的法津強制"這一議題上,它已經成為繞不過去的里程碑作品。 後世學者若想提出不同主張,都必須先對哈特的觀點做出嚴肅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