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以來,史學獨立,漢唐之間史書種類與數量的繁榮、私撰史學的發達廣受關注。 然而即便私人撰寫的史書,若以王朝為記載物件,也必然包含官方因素。 本書避免官修、私撰對立的視角,注意到官方常規化的修史□□改造了王朝史編纂的大環境,也使紀傳史體裁發生了變化。
本書提出"官修史□□"的概念,指一套由制度保障的資料收集、整理、編纂機制及相關職官設置。 在漢魏南北朝時期,中央機構的官修史□□逐漸將政務運作、文書與歷史編纂的關聯性變得制度化、慣常化。 本書從兩個角度對此進行考察。 一是在紀傳史的橫截面中探討體裁範本與史源如何相互適應,圍繞四夷列國傳、孝義類傳、一般臣僚傳記與相關政務運作的聯動進行了討論。 二是考察縱向的史料加工編纂過程的發展,討論了東晉與劉宋、十六國與北魏的修史,觀察編年、紀傳共同參與的史書編纂過程。
在研究方法上,本書將歷史學與文獻學相結合,既關注歷代修史的史事、制度的記載,也重視對史文結構、體例、史源、改編過程的分析,彼此印證,別開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