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醫院和警察局裡,在護照、許可證和通行證上,照片被頻繁地用於檔案、證據和記錄。那些置於鏡頭前的事物與攝影影像之間的對應聯繫被理所當然地建立了起來,似乎照片就可以斷言一種壓倒一切的真實,證明那些曾經存在過的現實。
然而,照片作為此種“證據工具”,它所擁有的此種“證據之力”又是如何且在何時被確立並被接受的?哪種類型的照片能夠以這種方式被生產和使用?哪些組織和機構有權賦予它這一地位?這涉及哪些攝影表徵的概念,又會產生何種結果?
通過對攝影進行嚴格的歷史和體制分析,本書從攝影記錄與現代國家(涵蓋衛生、市政、司法、社會控制等)的關係著手,展示了被織入國家機器與社會網路中的攝影所扮演的各種角色,呈現了現代國家和社會的“規訓實踐”與作為“觀看實踐”的攝影的相互關係。作者將攝影納入現代國家的創生與社會控制的視野中加以考察,書中的觀點植根于他對現代國家的發展和擴張的歷史性把握。他在書中所展現的問題意識,顯示了福柯思想對攝影史研究的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