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沒有採取編年體﹐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紀傳匯合起來刪煩就簡以便閱讀。列傳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孫以家族為單位合為一卷對於解門閥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會有一定的方便。對各朝正史以刪節為主但有應刪而未刪的如宋齊梁陳四朝受禪前後的九錫文和告天之詞等官樣文章有過求簡煉以致混亂不確切的如把都督某某幾州諸軍事某州刺史的官餃一律省成某某州刺史加都督也有由於對原書史文未能很好領會而把重要字句刪去的。《南史》中也有沈約《宋書》蕭子顯《南齊書》等書中所未載的材料。雖然細微瑣事較多而且雜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義的史料。《宋書》未立文學傳《南史》以因襲為主因而文學傳不包括宋而從南齊丘靈鞠開始。這說明李延壽撰寫《南史》《北史》的體制是匯集正史的紀傳因而拘泥於原書沒有達到李太師橫則溝通南北縱則貫串幾代綜合成為新著的意圖。《新唐書》李延壽傳的評語說「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是不恰當的。